各企業:
為緩解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流通資金壓力,根據《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武政辦〔2020〕18號)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二批商貿類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在武漢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
(二)企業在2020年1月之前生產經營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性流動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能力;企業征信記錄良好、正常納稅,具有采購訂單及銷售合同、真實有效交易背景。
(三)重點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商貿流通(含電子商務、生活服務、商貿物流、汽車銷售、藥品流通等)、會展和外經貿中小微企業(交通、教育、文旅等服務企業由發改局收集融資需求)。
二、工作流程
(一)企業申報。請符合要求的企業填寫《武漢市中小微商貿企業紓困專項貸款融資需求表》(見附件),并將EXCEL電子版提交至區商務局(按照企業類型發送到對應郵箱)。同時,企業還需在區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http://kxr.ovc.org.cn/)、市企業融資對接服務平臺(“漢融通”:https://hrt.wuhan.gov.cn/)完成注冊入駐并提出融資需求。
(二)名單審查。區商務局將對申報企業填報信息進行初審,將審核后的名單匯總至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按照已明確的支持領域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反饋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負責會同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將需求企業名單分發貸款主辦銀行。
(三)銀行審核。貸款主辦銀行按程序對需求企業名單進行審核,確定紓困貸款支持企業及授信額度,并發放貸款。
(四)辦理貼息。對納入紓困企業名單,且已獲得貸款的企業,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和各經辦銀行按照規定范圍和程序辦理貼息。
三、有關說明
(一)企業要確保提交的申請表與區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漢融通”上信息保持一致,信息務必要填寫完整,企業后續可在“漢融通”平臺的信息中心查看銀行反饋工作進度。
(二)各企業要如實、準確、規范填寫相關信息,確保填報內容完整、信息準確、行業分類明晰,對于明確不符合中小微企業(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規模、行業領域等要求的,將予以剔除。
(三)獲得紓困專項資金貸款的企業,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償還企業其他債務、金融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個人消費以及投資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
(四)企業申報截止時間:2020年5月16日17:00。
四、聯系方式
市金融局咨詢電話:82826627、82827975
區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咨詢電話:87185566、65563212
區商務局:商貿流通類:洪 87418933,763196227@qq.com
會展和外經貿類:章 87888607,262755376@qq.com
附件:1.武漢市中小微商貿企業紓困專項貸款融資需求表.xls
2.關于印發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商務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