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現就我省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第一批更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受理各市(州)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襄陽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的企業更名申報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8月31日。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當地科技部門通知為準。
二、報送要求
1.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下同),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
2.企業需進行網上申報,同時提交紙質材料(一式兩份)。
3.網上材料報送: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進行網上填報。
4.紙質材料報送:企業向本地市(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執行機構辦公室(設在科技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東湖高新區內企業報東湖高新區科創局,襄陽高新區內企業報襄陽高新區科技局。
5.軍工企業申報材料報中共湖北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三、申報材料
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材料的內容必須是可以公開的,不涉及國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一)僅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的,需提交以下資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
2.自有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起所有工、商變更登記事項,包括名稱、地址、組織形式(包括股權轉讓、股東更換、法人代表更換等)、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
3.企業更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二)有重大變化的(無論名稱變更與否)需提交以下資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
2.自有效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起所有工商變更登記事項,包括名稱、地址、組織形式(包括股權轉讓、股東更換、法人代表更換等)、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
3.企業重大變化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企業重大變化當年的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
6.企業重大變化后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7.企業重大變化后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證明材料;
8.企業重大變化前后創新能力相關證明材料;
9.經審計的企業重大變化當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10.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重大變化后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四、注意事項
(一)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無論名稱變更與否),均應完成更名及重大變化事項申報,并提供所有過程性的變更證明文件;
(二)相關企業應對填報內容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在本通知時間之前發生了名稱變更或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的高新技術企業,請按照通知要求盡快完成網上申報,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五、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成果與區域處:劉春生 027-87135797
業務咨詢電話:027-87272996
湖北省科技廳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