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各有關企業:
經市政府批準,啟動2017年固定資產投資補助政策兌現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在襄陽市境內登記注冊、納稅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的工業企業,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產的重大固定資產投資或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項目。
二、申報條件、補助方式及申報材料
(一)重大工業項目設備投資補助
1.申報條件及補助方式: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產,且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征地費用)達到5億元(通用航空、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含儲能)、新材料、農機裝備等6個產業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2億元)以上,按其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2.申報材料:
(1)企業關于項目資金申請的正式紅頭文件: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及目前生產經營狀況;企業2015年以來投資建設項目進展情況、2015年以來投資計劃安排及項目建成投產后效益情況等。
(2)重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表(見附件1);
(3)重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見附件2);
(4)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2015年度、2016年度會計報表;
(5)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項目備案證(或立項批復)、可行性報告;
(7)基建或設備(材料)采購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按附件2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順序一一對應裝訂);
(8)企業承諾書(見附件5);
(9)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所有申報材料要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二)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1.申報條件及補助方式: 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產,且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征地費用)達到3000萬元以上,按其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申報材料:
(1)本公司關于項目資金申請的正式紅頭文件(內容同重大工業項目設備投資補助申報材料);
(2)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表(見附件3);
(3)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見附件4);
(4)項目屬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由企業所在地經信部門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2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試行)》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要明確說明其分類代碼和行業代碼);
(5)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2015年度、2016年度會計報表;
(6)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項目備案證(或立項批復)、可行性報告;
(8)基建或設備(材料)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按附件4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順序一一對應裝訂);
(9)企業承諾書(見附件5);
(10)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所有申報材料要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三、申報要求
1.同一投資只能申報重大工業項目設備投資補助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其中一項,且不可與 “襄政發〔2015〕21號”文件中的“智能制造”、“技改提質”、“綠色制造”等補助政策重復申報。2016年已享受政策的項目不再申報。
2.各地經信部門組織本地企業進行申報,收集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初審。對初審合格的企業,在其申報表(附件1或附件3)上加蓋部門印章和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印章,分類匯總形成部門申報文件。
3.請各地于2017年5月20日前,將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和部門申報文件報送市經信委政策法規科(電話:3240110,郵箱:xyjxwfgk @163.com)。
4. 報送資料:部門申報文件及申報匯總表(含電子版)各1份、企業裝訂成冊的申報材料1份。
附件:1.重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表
5.承諾書